一家公司的老闆和夥計在八十八年一起買同廠牌、同款同色的轎車,疑因監理單位疏失,車牌「張冠李戴」。不過,監理單位不排除是竊車集團「借屍還魂」。
被害人吳麗玲當年和公司員工李金永,同時購買了同樣的二千西西轎車,並同時間交車、掛牌,殊不知賣車的業務員竟掛錯車牌。
去年七月,李金永辦理報廢車牌時,監理單位卻告訴他「車牌和引擎號碼不符」,李還納悶地問,他驗車都通過,為何現在卻說有問題?他渾然不知自己的車牌是掛在老闆吳麗玲的車上,但吳女的車子在九十年就失竊了。後來,李報廢車牌,再將車子賣給蕭士田開設的汽車代驗廠。
監理單位根據蕭提供的車牌報廢單,把車子報廢掉。隨後,蕭在今年三月,將車子以二萬五千元賣給郭振正,郭又轉賣給在施耀坤,施交給員工施文欽使用,並掛了已報廢的車牌。
九月七日,蘆洲警分局巡邏時發現施文欽開的車有問題,不只車牌和引擎號碼不符,且還是一輛早就報失竊的贓車。警方循線找到李金永,事隔八年,吳、李兩人才知道原來車牌掛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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